綜合所得稅

綜合所得稅包括那些

綜合所得稅包括那些

綜合所得包括營利、執行業務、薪資、利息、租賃、權利金、自力耕作漁牧林礦、財產交易、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、退職所得,以及其他所得
詳細介紹
綜所稅申報簡介       101年綜所稅申報簡介
       102年綜所稅申報簡介
免稅額未滿70 82,000 85,000
免稅額滿70 123,000 127,000
標準扣除額【單身】 76,000 79,000
標準扣除額【有配偶】 152,000 158,000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捐贈】 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% 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%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保險費】 每年每人24,000,健保可全額列報 每年每人24,000,健保可全額列報。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醫療及生育】 無限額;但受保險給付,不得扣除。 無限額;但受保險給付,不得扣除。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購屋借款利息】 限自用住宅,每戶每年300,000 限自用住宅,每戶每年300,000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租金支出】 每戶每年120,000,與購屋借款利息二者擇一有利申報。 每戶每年120,000,與購屋借款利息
二者擇一有利申報。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災害損失】 無限額;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,
不得扣除。
無限額;但受保險賠償或救濟金部份,
不得扣除。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薪資特別扣除額】 每人每年104,000 每人每年108,000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教育特別扣除額】 子女每人每年25,000就讀空中大學、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。 子女每人每年25,000就讀空中大學、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。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殘障特別扣除額】 每人每年104,000  每人每年108,000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儲蓄特別扣除額】 每戶每年270,000  每戶每年270,000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財產交易損失】 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限。可遞延三年。 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為限。可遞延三年。
列舉扣除額項目【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】 9611日以後出生5歲以下子女每人25,000 9611日以後出生5歲以下子女每人25,000
級別 稅率 101綜合所得淨額 -累進差額 102綜合所得淨額 -累進差額
1 5% 0~500,000 -0 0~520,000 -0
2 12% 500,001~1,130,000 -35,000 520,001~1,170,000 -36,400
3 20% 1,130,000~2,260,000 -125,400 1,170,001~2,350,000 -130,000
4 30% 2,260,001~4,230,000 -351,400 2,350,001~4,400,000 -365,000
5 40% 4,230,000以上 -774,400 4,400,000以上 -805,000